房地比還是有用 但僅限舊制

買新房子的時候大部分的人都只有看總價,但是合約上會將總價拆為土地、建物以及車位的價格,這對於購屋者有什麼影響嗎?專家指出若是在房地合一實施後購買的房子,怎麼拆並無差別,但若是房地合一實施前就買的房子,賣出時要繳多少稅可能就會不同。

在房地合一實施之前,土地的買賣並不會被課所得稅,只要繳土地增值稅,建物則是會依照獲利的比例課財產交易所得稅。自從房地合一之後,土地和建物會合併課稅。不過鴻毅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謝志明表示,如果是民眾是在房地合一實施前2年、也就是2014年1月1日前取得的房子,即使房地合一後也適用舊制,在2014年1月2日到2015年12月31日取得且持有超過2年者,可用新制或舊制,不過2016年1月1日後取得的房子,就只能使用新制。房地比就是在可使用舊制的時候派上用場,因為舊制的土地只課增值稅,假設總價500萬元的房子以1000萬元賣掉,按照房地合一稅制,課稅的基準就是獲利的500萬元,持有時間2年課獲利的20%,也就是100萬元。但若以舊制計算,假設房地比是3比7,獲利500萬元扣掉土地佔7成不課稅,等於只要課建物賺的150萬元,而且是併入所得稅一起計算,扣掉一些扣除額,實際繳稅可能15萬元而已。不過房地比也不是隨便喊都可以,國稅局還是會根據實際狀況做判斷,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表示,一般來說房地比數字不要太誇張國稅局不會過問,3比7也算是在合理範圍內。(陳建宇/高雄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