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天內申報財損 明年報稅可抵扣

豪雨造成南部災情,不少民眾家中淹水、加上農漁受損慘重,欲哭無淚。財政部國稅局提醒,受災民眾應保存證據,在30天內申報財產損失,才能在明年5月報稅時抵扣;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也表示,企業若因受災致財務周轉困難,需要銀行貸款協商,可向中小企業處提出銀行債權債務協商申請

財政部官員表示,受災戶有財物損失,應該先拍照保存證據,在災害發生後30天內,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,報請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派員勘查,經核定後,可在辦理綜所稅或營所稅結算申報時,列報災害損失。 
財政部官員提醒,可到國稅局網站「災損報備專區」下載災害損失申請書表,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後就近向國稅局申請。一般來說,舉凡房屋、門窗、地板、裝潢等,或是汽機車、冰箱、電視損壞,都可提出申請。 
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指,受災企業可運用的復工營業貸款方案,包括「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」及「企業小頭家貸款」,持有受災地區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或地方主管機關出具的受災證,或經銀行調查屬實之中小企業,可向各往來銀行提出申請。 
記者林巧雁、劉懿慧